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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C39 单次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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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C39 单次加急

  • 旅游签证
  • 广州市
  • ¥800.00/人
  • 30/90天(领馆批)
  • 单次
  • 3个月
  • 4-5工
  • 立即办理
领区提示:

受理范围:

户籍或常住地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四地的申请人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以 C-3-9 个人旅游访问过韩国或(持团签或者个人担保 C-3-2 签证入境者,只承认 2016 年 1 月27 日之前的入境记录,济州岛除外),在访问期间内无违反当地法律行为,并提供

  护照原件和相关出入境记录证明的申请人。

2.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并提供记载学籍信息的在读证明以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者可以申请十年

  多次签证。

3.大学(包括大专)的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员及小学,初中,高中的老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助理教授及以上级别者可申请有效期10年的多次签证。

4.中国公务员,并提供公务员证复印件、在职证明(须注明“公务员”字样)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申请人。

5.未满17周岁及55周岁以上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近五年内曾持有韩国短期综合(C-3)多次签证访韩,在访韩期间内无违反当地法律行为,并提供护照原件和相关出入境记录证明。

7. 持有有效的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者父母;并提供签证持有者的护照原件及签证复印件,户口本、出生证等家族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8.身份证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家庭户口居民,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9.最近三年内持有 OECD 成员国的签证(团体签证除外),并有访问 OECD 成员国的经历者(此政策认证以下22个OECD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

  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提供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原件(出入境审查印及签证原件)

所需材料

简易须知:

韩国  C39 单次加急

办理时长:4-5工  

有效期:3个月

可逗留天数:30/90(领馆批为准)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照片2张

4:申请表

5:在职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6:工资流水

7:社保流水(需体现5险)

8:学历验证报告(本科以上提供)

9:婚姻证明文件

10: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可申请韩国单次加急

申请条件:

1.曾以C-3-9个人旅游访问过韩国

2. 四年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生);

3.大学(包括大专)的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员及小学,初中,高中的老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中国公务员,并提供公务员证复印件、在职证明须注明“公务员”字样)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申请人。

5.未满17周岁及55周岁以上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曾持有韩国短期综合(C-3)多次签证访韩,在访韩期间内无违反当地法律行为,并提供护照原件和相关出入境记录证明。

7. 持有有效的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者父母;并提供签证持有者的护照原件及签证复印件,户口本、出生证等家族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8.身份证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家庭户口居民(且户籍地及籍贯非敏感地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9.最近三年内持有OECD成员国的签证(团体签证除外),并有访问OECD成员国的经历者,提供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原件(出入境审查印及签证原件)。

(此政策认证以下22个OECD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

10.芝麻信用分数780分以上的申请人,提供支付宝信用评价报告(支付宝→芝麻信用→芝麻超能力→速办→材料减免→选择“韩国”→打印信用评价报告)。




人员类别材料

基础材料:

护照

原件

有效期至少有五年以上(以归国当天为准)的因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护照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若以相关国家出入境记录作为申请多次的条件,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在旧护照,需附加提交旧护照原件;电子签证需附加签证印刷物复印件及出入境审查印复印件

申请表

(详材料下载处下载)

原件

如实用黑色笔完整填写韩国签证申请表1份+个人信息收集同意书1份+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1份,不可正反面打印;

※请单面打印,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不允许涂改;

※未成年人签字格式:申请人名字+父亲/母亲名字(代)。

:

1、除表格中指定用英文字母填写外,其余内容可用中文填写,建议不要涂改,具体请参考填写样本。

2、申请表内容中的在韩滞留地址请严格按照行政区域从大到小的方式进行填写,缺一不可,例如:市/道+市/郡/区+邑/面/洞/里+门牌号/建筑名。

*地址优先使用中文或者韩语书写,也可用英文书写。

3、必须注意:表格不能有漏填、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的情况、明显修改的情况,如有领馆将会取消申请甚至拒签,签证费及我司服务费不作退款。

照片

原件*2

大一寸证件照片2张(三个月内免冠白底近照)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1)头像以及其他信息需完整清晰,需完整显示出边框,在出签前都有效(若身份证签发地不在领区内,需要提供事由书原件一份);

2)申请人外加的备注信息(如“仅用于签证”等)不能遮挡或覆盖在身份证信息上;

3)需在出签前都有效(若身份证签发地不在领区内,而户籍所在地在领区内,需要提供事由书原件一份);

4)16 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5)临时身份证不可申请五年多次;

户口本

复印件

申请人户口簿所有信息页复印件 1 份;

※集体户口提供户口薄首页、本人信息页 1 份;

(若身份证签发地不在领区内,而户籍所在地在领区内,需要提供事由书原件一份)

※若以居民户籍为申请多次条件,身份证上的地址必须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且户籍地及籍贯不能为敏感地区。

※以年龄/居民户籍/多次签证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申请多次条件时,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多次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户口本上必须要能清晰显示相关关系,且都在同一本户口本上。

居住证/社保证明

复印件

户籍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地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资料:

① 领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头像以及其他信息需完整清晰,必须是三个月前开始生效的,复印件上必须注明签发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领馆核对;

※如现有居住证签发未满三个月,须提供旧居住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出具居住证签发机构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旧居住证的有效期,已换发新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机构的联系电话及清晰的公章。(旧的居住证失效日期和新的居住证生效日期不可超过6个月) ※深圳居住证需要提交居住证状态查询打印件

②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1份加盖清晰公章,至少包含医疗和养老等3个险种,必须注明签发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领馆核对。※深圳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5岁以上老人居住证不能开具时,提交居住地公安局或流动人员管理中心开具的证明材料。

存款原件

原件

申请人名下的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1 份加盖清晰公章或银行活期流水账单原件 1 份加盖清晰公章;

※近 7 个月交易记录的银行流水且活期资产在 3-5 万以上,尾笔交易离送签日期不可超过 14 日(请按照周期计算,如:1 月 25 号-2 月 25 号为一个月);

不能有 2 个月份以上没有交易记录※需要在银行流水的首页的空白地方写上银行支行的固定电话。

※流水中如有某些月份没有交易记录,须提供事由书原件。

※最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1 份加盖清晰公章可代替存款证明,必须包含 5 个险种(必须注明签发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领馆核对

解析信

(如适用)

原件

若申请人符合办理十年多次的条件,但确认只申请五年多次,则需要提供确认不办理十年多次签证的解析信。

十年多次申请条件:

1、医生、律师、大学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提供国家公认资格认证材料:专业资格证及在职证明/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国营及私营企业(注册资金 2800 万元以上)法人(营业执照显示法人姓名一致);

3、韩国四年制大学学士学位以上学历或海外大学硕士以上学历持有者(不含在校生及结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韩国和中国大陆以外毕业者附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韩国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明原件)

※若需申请十年多次,请联系客服补交差价。


人员类别材料:

在职人员

一:在职证明

(原件1份)

①由单位信笺纸制作,信笺纸须有单位电话、传真、地址;

②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任职年限、职位、薪酬、访问目的、访问时间、费用支付方,同意保留其职位;

③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④有效期为三个月。

二: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盖有最新年检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在校人员

一: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在校证明(原件)

①由学校信笺纸制作,信笺纸须有学校电话和地址;

②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就读班级、访问目的、访问时间、费用支付方,同意保留其学位;

③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

18岁以下

一: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独申请资料

(适用则提供)

    未满18岁未成年人在单独申请旅游签证时,需同时提交:

①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交,则需附上父母同意书及亲属关系证明。

②父母的在职证明原件。

退休人员

退休证(复制件)

申请人的退休证原件及所有页复印件1份

无业人员

一:收入来源说明

(原件1份)

1、收入说明,需书面说明收入来源(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需使用领馆指定模板;

2、提供相关的辅助证明文件(如主要收入为出租房屋,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

二:配偶在职证明

(原件1份)

已婚人士,建议提供配偶在职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原件;

三:同行人资料

(复印件1份)

若同行人已有有效的韩国签证,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及有效韩国签证复印件。

※单独出行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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