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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 旅游/探亲/访友
户籍地及常住地在 广东、福建、海南、广西 并持有效暂住证件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能证明您长期居住在该领区(如工作或住房证明)的申请人
签证递交流程:
1、递交申请需提前预约时间,且须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材料申请和十指指纹采集,当天等候时间约为1-3小时,视当天人流量而定。
2、五年内曾经采集过指纹,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无需再次采集指纹(12周岁以下的儿童无需采集指纹)。
3、12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指纹已被收录到申根签证程序中的申请人,无需亲自前往签证中心,而曾采集指纹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该次申请的签证页复印件。
4、无业、学生、家庭主妇、未成年人均不能申请商务签证(陪同人员必须申请旅游签证)。
5、 递交时间一旦成功预约,则不可随意更改,否则将须另外支付相关费用。
简易须知:
挪威 旅游/探亲/访友
办理时长:10-15工(使馆批为准)
有效期:使馆批为准
可逗留天数:海关批为准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照片2张(4*5cm)
4:户口簿整本复印
5:申请表
6: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7:经济能力证明
8:旅行医疗保险
9:机票+酒店订单
10:行程表明细
11:亲友资料+邀请材料
基本资料:
新、旧护照 | 原件 | 1.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 2. 护照上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3. 护照内无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4. 如持有一本或多本旧护照,必须提供。 |
照片 | 原件 | 1. 白底彩色照片3张; 2. 照片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 3. 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六个月以内)所拍; 4. 拍摄整个头部和肩膀的顶部,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70%-80% ; 5. 不能佩戴帽子,或其他头饰,不能佩戴首饰,或佩戴改变瞳孔大小及颜色的隐形眼镜 ; 6. 可佩戴眼镜,但镜框不能遮挡眼睛任何部分,且不应有镜面反光。 |
身份证 | 复印件 | 1. 正反面复印件; 2. 证件在行程结束归国后仍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同样适用。 |
申请表 | 原件 | 如实完整填写欧洲签证申请表1份,并亲笔签名;注意:申请表需填写本人常用电子邮箱,用于接收领馆通知,请注意查收 |
机票订单 | 复印件 | 1. 往返中国的英文机票订单;(涵盖往返中国及出入申根区的航班) 2. 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3. 请递交用英文打印的机票订单。 |
旅行医疗保险 | 电子版 | 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 (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包含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保险必须覆盖整个停留期间(直到航班起飞)。 请注意,如果保险期间写的是北京时间,因为时差的问题您可能需要购买多一天的保险。 请注意:如果您打算前往格陵兰岛或法罗群岛,所提供的保险必须注明能覆盖此目的地。 |
行程单 | 复印件 | 1.全程的英文行程单(若访问目的为探亲访问则可省略):申请人计划游览景点等的详细信息,包括日期,交通方式(如租车,请提供租车证 明); 2.全程的英文住宿证明: 提供整个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酒店预订单详情。包括饭店名称,电话以及各酒店逗留时间。 |
经济能力证明 | 复印件 | 活期存款必须提供,其他均为辅助资料 1、存款: 申请人名下的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银行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 ※近3-6个月的交易记录,每月有稳定的往来账目,账单打印日期需在送签日期前7天内; ※余额5万以上,若不足5万,可补充其他活期账单; ※建议提供工资对账单; ※账单需为A4纸大小。 2、其他:申请人名下定期、理财产品、车产、房产等复印件 3.经济依附人补充: ※无业且已婚人员:配偶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省外事办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原件和 1 份复印件; ※无业且未婚人员:提供其他收入证明 ; ※单独旅行的未成年人: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对账单及签字的同意支付费用声明 (英语,无需公证)。 |
拒签解释信 | 原件 |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的,须提供书面解析信,说明准确的拒签时间、地点、申请类型及拒签原因等,并签上姓名 |
婚姻证明 | 复印件 | 夫妻同行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离婚者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 ※递交签证申请当天请带原件。 |
全家户口簿 | 复印件 | 申请人须提供全家人所在户口本复印件1份; ※递交签证申请当天请带原件。 |
人员类别资料:
在职人员 | 单位证明 | 原件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 |
营业执照 | 原件 |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有最新年检章) | |
在校学生 | 在校证明 | 原件 | 使用学校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且签字。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申请人的所读班级、年级; |
学生证 | 复印件 | 请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复印件 | |
经认证的出生证公证书 | 原件 | 仅限未满18周岁或使用父母资产的申请人;(公证书必须是中英文对照的,父母一起出团也要提供,请注意:出生证公证书和出生公证书是不同的) --如出生证遗失,可提供中英对照的出生公证书+认证,公证书中要包括未成年人的相片、名字、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及出生地点,还应包括父母的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如父母已去世,需提交父母中英对照的死亡证明公证书+认证; --如小孩是被收养的,且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供收养证明公证书,翻译成英文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根据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并由省市级的外事办认证的公证书才有效。 任何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省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本领馆不予接受。 | |
出生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仅限已满18周岁在校学生,使用父母资产时 | |
父母在职证明 | 原件 | 若父母不一同申请的话,需同时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 |
18岁以下 | 在校证明 | 原件 | 使用学校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且签字。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申请人的所读班级、年级; |
学生证 | 复印件 | 请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复印件 | |
经认证的出生证公证书 | 原件 | 仅限未满18周岁或使用父母资产的申请人;(公证书必须是中英文对照的,父母一起出团也要提供,请注意:出生证公证书和出生公证书是不同的) --如出生证遗失,可提供中英对照的出生公证书+认证,公证书中要包括未成年人的相片、名字、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及出生地点,还应包括父母的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如父母已去世,需提交父母中英对照的死亡证明公证书+认证; --如小孩是被收养的,且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供收养证明公证书,翻译成英文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根据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并由省市级的外事办认证的公证书才有效。 任何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省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本领馆不予接受。 | |
经认证的委托公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如未成年人单独出行或与父母一方出行时,需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公证,需由省外事办认证。原件+1 份复印件。 当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在中国时,证明应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国开具。 ※根据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并由省市级的外事办认证的公证书才有效。 任何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省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本领馆不予接受。 | |
父母在职证明 | 原件 | 若父母不一同申请的话,需同时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 |
退休人士 | 退休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申请人的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原件) 2.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
无业人员 | 居委证明 | 原件 | 1. 由当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无业证明或家庭主妇证明原件; 2.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3. 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