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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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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商务

  • 商务签证
  • 全国受理
  • ¥1400.00/人
  • 海关批
  • 领馆批
  • 领馆批
  • 5-15工
  • 面试
  • 立即办理
领区提示:

受理范围:

适合前往波兰进行:商务会晤或谈判、起草合同报价、签订合同或监督合同执行的商务旅行者,应申请商务签证。

进行市场调研、短期科学研究、在波兰分部参加公司内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参加大型会议和项目研讨会、入职面试或从事任何其他职业商务活动的旅行者。


签证递交流程:

1、递交申请需提前预约时间,且须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材料申请和十指指纹采集,当天等候时间约为1-3小时,视当天人流量而定。

2、五年内曾经采集过指纹,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无需再次采集指纹(12周岁以下的儿童无需采集指纹)。

3、12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指纹已被收录到申根签证程序中的申请人,无需亲自前往签证中心,而曾采集指纹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该次申请的签证页复印件。

4、无业、学生、家庭主妇、未成年人均不能申请商务签证(陪同人员必须申请旅游签证)。

5、 递交时间一旦成功预约,则不可随意更改,否则将须另外支付相关费用。

所需材料

简易须知:

波兰  商务

办理时长:10-20工(使馆批为准)  

有效期:使馆批为准

可逗留天数:申请时间(最终以使馆批为准)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整本复印

4:婚姻证明文件复印

5:照片2张(3.5*4.5cm)

6:申请表

7: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公司银行对帐单

8:经济能力证明

9:旅行医疗保险

10:邀请材料

11:行程计划明细

12:全程往返机票订单+酒店订单


人员类别

基本材料:

新、旧护照

原件

1.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

2. 护照上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3. 护照内无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4. 如持有一本或多本旧护照,必须提供。

旅行医疗保险

原件

1. 保险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在申根地区停留的时间;(由于时区原因,建议保险的终止日期比预计离开申根地区的日期多一天)

2. 涵盖可能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医疗及遗体送返,紧急医疗救援和紧急住院治疗费用;

3. 保险的最低保额需达到30,000欧元。

※电子保单需A4纸彩色打印;

商务访问资料

原件、复印件

邀请信原件:须提供波兰合作伙伴出具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内容须包括访问波兰的目的及费用由谁支付。波兰邀请公司的近半年内更新的KRS (Krajowy Rejestr Sądowy)或CEIDG (Centralna Ewidencja i Informacji o DziałalnościGospodarczej)文件的打印版

邀请函应附其签发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姓名及签署人需在证件复印件上清晰可见

照片

原件

1. 白底彩色照片3张;

2. 照片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

3. 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六个月以内)所拍;

4. 拍摄整个头部和肩膀的顶部,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70%-80% ;

5. 不能佩戴帽子,或其他头饰,不能佩戴首饰,或佩戴改变瞳孔大小及颜色的隐形眼镜 ;

6. 可佩戴眼镜,但镜框不能遮挡眼睛任何部分,且不应有镜面反光。

户口本

复印件

1.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

2. 如属于集体户籍,可仅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的复印件。

身份证

复印件

1. 正反面复印件;

2. 证件在行程结束归国后仍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同样适用。

拒签解释信

原件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的,须提供书面解析信,说明准确的拒签时间、地点、申请类型及拒签原因等,并签上姓名

经济能力证明

复印件

1、存款 申请人名下的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银行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

※近三个月的交易记录,每月有稳定的往来账目;

※余额5万以上,若不足5万,可补充其他活期账单;

※建议提供工资对账单;

※若已婚申请人本人资产不足,可提供配偶资产,但需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

※若未婚申请人本人资产不足,可提供父母资产,但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2、其他辅助资产 申请人名下定期、理财产品、车产、房产等复印件;

机票订单

复印件

1. 往返中国的英文机票订单;(涵盖往返中国及出入申根区的航班)

2. 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3. 请递交用英文打印的机票订单。

公司资产证明

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证明公司资产的文件。

(是指公司帐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要盖银行章,必须是原件,对账单上须注明公司的名称和帐户号)。

人员类别材料:


在职人员

单位证明

原件

1. 使用公司正式信笺纸打印;

2. 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如电话号码、传真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

3. 加盖公司公章及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不可由申请人本人自行签字)

4. 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5. 注明此次行程的具体目的和起止时间;

6. 明确此次行程的费用承担方,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及准假确认;

7.内容需用英文出具。


以下人员的在职证明中须包含:

- 参观展会的申请者:观展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观看展会的原因)

- 作为参展商的申请者:展会举办方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申请者在此次展会中的 角色)

- 为展会搭建展台的申请者:关于展台搭建工作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在德国进行展台拆建工 作的天数)


营业执照

原件

1. 有效的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对帐单

(公司出资出行)

原件

1. 工作单位最近3个月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2. 由工作单位承担旅行费用时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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